大部分的時候,我們是為了找尋過去的某段記憶,或幫某段記憶找到類似紀念日(即使依然虛無縹緲)的東西做為寄託,所以走出家門、離開耳機去聽現場音樂。
老實說我對 Bon Iver 並不熟,甚至慚愧地,是從去年他即將來台的消息在網上散布才知道他,初聽他的音樂也不是特別喜愛,因平日喜歡的類型是暖調性且不掛太多特效、盡量簡單真實的音樂(例如 Beatles 早期的樣子,多可愛)。
演出前的最後一個週末,我還是忍不住進了便利商店向機器買了票,原因大概是這輩子還沒看過國外團的 Live 吧,加上好奇聲響複雜、空間感奇大的音樂現場,到底會是什麼模樣。演出前一天,其實有點後悔,忽然覺得自己沒什麼資格出現在 Bon Iver 的場子,我可是什麼都不知道的路人,但這或許也是大部分人在買票聽現場前對自己的基本要求——必須對這個團的音樂滾瓜爛熟,錢花下去才值得。要不是去年,我開始強迫自己改變選擇現場的策略,盡量不去聽已經熟知的樂團,發現結果很不錯,因此認識了很多團、耳朵也漸漸打開,否則今晚我不會坐在這裡,散發優雅氣質的階梯大禮堂。
進到 TICC 的第一個念頭是:在這裡搞團表演合理嗎?感覺 High 不起來,還有音場怎麼辦?但當第一首歌〈Woods〉的人聲開始層層疊加,我便知自己多慮了(真不專業)。這應該是繼 2010 年我人生中的第一場演唱會(綺貞的夏季練習曲)之後心裡最震撼的一次,但更厲害的是,這次裡頭的歌我一首也不熟。
Bon Iver 的團長 Justin 一共帶了八位樂手來台,此外,現場 PA 也同樣是空運而來,作為 Justin 的合作夥伴,沒有兩把刷子是不行的,只會一樣樂器根本不夠,鼓手要會控鍵盤;吉他手會彈 Bass 會吹 Sax;合音小天使還會木吉他,簡直驚人!團裡每個人都太有才華,整場的聲響豐富度與強度聽來何止是八人的演出。或許是人太多每個人又太有才,顯得舞台上的事情不夠玩,於是只好安排雙鼓手(開玩笑的),雙鼓齊發的力量不是鬧著玩的,雖然電子鼓聲可以輕易發出又重、又深、又強的聲響,但那畢竟沒有真鼓的共鳴和鼓手身體的力量。當兩組爵士鼓同時迸發,每一聲都要使舞台爆炸、每一聲都要打進心坎裡。
另外,Bon Iver 的合音「天使」請直接出道(其實他們早已是出道六年的英國民謠三重唱 The Staves)。人聲合音對 Bon Iver 的音樂來說太重要,現場的和聲默契與編排驚人,不得不說就和 唱片裡一樣豐富飽滿(偷偷說,在看 Bon Iver 的現場之前,我根本沒想過他可以把 CD 裡如合唱團一般多層次的合音搬進現場)。當人聲編排複雜、樂器也複雜時候,一個樂團可以有如此默契令人難以想像,今晚我真被嚇壞了,這幾個外國人真狂。
整場唯有一首歌的配置極簡,只有 Justin 和他的吉他,即被 Birdy 唱紅的〈Skinny Love〉,沒想到由 Justin 唱這首歌會是這般模樣。其中一段副歌,他興致一來乾脆清唱,與其他歌曲不同,這首他並未用擅長的假音表達,而是怒吼,對得不到的感情發火,比起 Birdy 的輕柔,Justin 把這首歌唱得可憐極了,你可以想像一個失戀男子坐在路邊的台階上,失去理智大哭大鬧的模樣,戲劇張力十足,Justin 在這首歌將自己的舞台魅力發揮到極致。Justin 是我聽過第一個可以把假音唱得震撼人心的男子,比起專輯裡的虛弱無力,Justin 現場的歌聲,即便同樣用假音演唱,卻密實飽滿,很難想像世界上還有人能像他這樣唱,將原是虛無飄渺的聲音收集成一束再用力外放。
如開頭所說,Bon Iver 對我來說並無任何記憶連結、也沒打算拿來紀念什麼,但當一場陌生的演出最後深植人心的時候,那音樂便成了音樂自己本身的記憶連結、演唱會也成了自己本身的紀念。
在看了那麼多國外團現場演出的文字紀錄後,對於美好的文字畫面終於茅塞頓開,並且嚮往、渴切的心終於又可以更堅定地再向夢想前進一點點。